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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关于省教育厅2017年度科研基金资助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年09月22日 08:34 李正周 点击:[] 审核人: 编辑人:李正周
科技处关于省教育厅2017年度科研基金资助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  
发表日期:2016年9月21日

科技处关于省教育厅2017年度科研基金资助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科学研究基金资助性项目研究生项目和指导性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司2017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资助性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及资助额度

以科学问题为牵引,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或技术路线,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研究期限为立项之日起2  年内结题验收。成果以综合研究报告、所依托高校认可的国内外核心期刊收录论文、发明专利、咨询报告、专著、原理性模型、标准规范、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计算机软件等为主。

理工农医类课题资助4万元/项 ,人文社科类课题资助2万元/项 。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

1. 项目申请人应为我司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在编人员,且申报当年11日年龄未满40  周岁

2. 项目负责人只能为1人,可根据研究需要吸纳课题组成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

1.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人员  。

3.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

4.主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各类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人员

5.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他人主持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各类项目累计达 2 项及以上的人员

6.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7.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过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

三、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及时传达通知精神,认真组织符合人员申报,并将拟申报人员及课题名称于928日前报科技处。

2、请申请人于108日(星期四)前把申报材料报送到科技处。报送材料包括:课题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5(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同时要求报送电子文档(以U盘提供或以E-mail发送至xzkjc@cxtc.edu.cn)。

相关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李伦联系,电话:3010220

此通知

 

bv1946科技处

2016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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